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,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和“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方案:
一、接收推免生专业
专业代码
专业名称
招生计划
070300
化学
34
085600
材料与化工
67
二、申请条件
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;
(二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;
(三)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;
(四)取得所在学校2024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;
(五)申请专业符合2024年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。
三、申请材料
(一)所有考生:
1.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(正反面)。
2.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。
3.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(来源网址:http://www.chsi.com.cn/xlcx/bgcx.jsp)。
4.《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》(见附件)。
5.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。
6.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,提交相关的清单和佐证材料。
7.体检表原件(仅限拟录取考生)。
四、复试
我院采用现场复试形式,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分批进行复试,每位申请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和排名仅在当批次有效。
1.硕士复试内容
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。笔试为专业知识测试。面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、专业与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面试等。
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,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。
2.硕士复试成绩计算办法
硕士复试成绩=专业课笔试成绩×0.25+专业面试成绩×0.5+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×0.25
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。
五、录取方法
(一)在德、智、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,分批次对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后,按当批次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,录满为止。
(二)体检、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;复试成绩低于60分(满分为100分)者不予录取。
六、注意事项
窗体顶端
(一)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,或受到处分,将取消录取资格。
(二)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,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,即取消其申请资格、录取资格。
(三)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,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,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。
窗体底端
七、咨询及申诉渠道
学院信息公开网址:http://fmsce.nbu.edu.cn/
学院咨询电话:0574-87609984
学院申诉电话:0574-87600781
八、第一批复试名单与复试安排(视报名情况动态更新)
第一批复试名单于10月6日16时前公布。
日期
时间
复试安排
地点
10月8日
10:00-13:00
报到、核验资格审查材料
北区慎思楼212
10月8日
13:00-15:00
专业基础考核(笔试)
北区慎思楼225
10月8日
15:10-
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、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考核和专业与综合考核(面试)
北区慎思楼225